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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第一批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17:04:11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市级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 规范我市市级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管理,提高我市食品检查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遴选第一批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经营、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市场监管系统内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督导员,卫生健康部门、海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中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应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公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2.具有食品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3 年以上食品或食品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具备检查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基本素质;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5.服从检查员管理机构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服从每年检查员工作安排和调派,能按照要求参加检查员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遴选流程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经现任职(含兼职)单位批准同意后报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初审

  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遴选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考核

  1.考核形式:书面考核及现场考评。

  2.考核范围:食品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食品许可现场核查、食品销售安全检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检查要点和检查文书等要求。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食品安全检查员聘书和有关工作证。

  (五)培训

  对考核合格且官网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现场实操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所有遴选条件方能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的应统一汇总人员报名。

  (二)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报名表(经盖章和签字的PDF版和word版)和有关个人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执法证、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本系统执法人员不用提供),每位报名人申报资料压缩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请各单位由报名负责人统一汇总将报名名单、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568878021@qq.com 

  联系人:任老师  0752-2872873

  戴老师  13160673924

  (三)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